观点:1月18日,日前,长沙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发布《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
《细则》指出,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在长沙落户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购买限购区域内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
同时,对湖南省各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细则》发布前,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长沙,且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还可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其他方式落户长沙的,仍须符合原限购政策,不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