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月10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近日,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债务人、承租人)与武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租赁、债权人、出租人)共同签署《所有权转让协议》、《售后回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
根据上述合同,福星新材接受武汉租赁提供的租赁本金2.8亿元,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目前行业正常水平。福星股份为上述债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福星股份以其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10%的股权进行质押(对应注册资本9700万元,对应租赁本金最高额度5亿元)。
据悉,福星新材是福星股份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批准担保金额为150万元,已使用担保金额为0.0万元,当前担保金额为2.8亿元,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金额为12.2亿元。
本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其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01,891.4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33,302.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