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1月13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两则公告,内容涉及豫园股份与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金矿业”)申请H股全流通、豫园股份与招金矿业签订管理层激励协议。
日前,招金矿业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H股全流通申请。于2020年1月13日,招金矿业上述申请接获中国证监会的正式受理函件。
目前,豫园股份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招金矿业7.632亿股,股权占比23.34%,股权性质为内资股。截止2018年12月底,豫园股份累计获得来源于招金矿业的投资收益23.23亿元;截止2019年12月底,累计获得来源于招金矿业的现金分红8.93亿元。
另一个公告显示,为进一步激励招金矿业管理层,豫园股份与招金矿业拟签署《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激励协议书》,旨在激励招金矿业管理层高效推动招金矿业内资股转化为H股上市全流通股以及招金矿业市值管理等相关工作。
根据协议,豫园股份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方向招金矿业支付本次激励的激励款方面,包括H股全流通特别奖励金、收益分享奖励金两部分。
其中,H股全流通特别奖励金额为不得超过1750万元,计算公式为:H股全流通完成且豫园股份H股全流通股上市流通交易当日招金矿业股份收盘股价*0.5%*豫园股份H股全流通股股份数。
收益分享奖励金则在H股全流通特别奖励金取得收益为基础,给予受招金矿业税后收益的一定比例作为奖励,豫园股份减持股份的成本以招金矿业2018年的归母每股净资产3.30元计算,相应计算公式为:豫园股份H股全流通股的每股减持价格-相应交易的相关税费-招金矿业2018年底每股归母净资产)*减持的豫园股份H股全流通股股数*(1-25%)*3%。
同时,上述激励款终止时间为豫园股份 H 股全流通股的上市交易日和招金矿业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完成 H 股全流通的事宜。
另据1月7日报道,豫园股份公告公布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综合管理情况。其中,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豫园股份累计购买并已经赎回的货币基金6.5亿元、银行理财35亿元,合计实现收益1274.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