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深圳光明区正式实施《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实施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鼓励光明区老旧工业区进行综合提升改造,以实现提质增效。
观点:5月20日,深圳光明区正式实施《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实施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鼓励光明区老旧工业区进行综合提升改造,以实现提质增效。
根据该管理办法,园区运营主体在完成改造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可获得一次性财政奖励。奖励金额的计算标准包括:园区实际改造费用的50%,新引进规模以上企业首个完整年度总产值的1%,以及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年度新增产值的1%。按照这些标准,运营主体最高可获得3000万元的奖励。
光明区通过这一政策,展现了对旧工业区改造的重视,以及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的承诺。通过财政激励,光明区希望吸引更多运营主体参与旧工业区的改造升级,以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
审校:劳蓉蓉